水寨乡出“重拳”整治玛瑙盗采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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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阳区水寨乡玛瑙矿分布较广,加之覆土层浅易于开采,地广人稀隐蔽性高,山高坡陡难以抓捕,玛瑙盗采一度十分猖獗,有主要盗采点8个、盗洞200余个,分布在8个行政村。玛瑙盗采行为对自然资源造成严重破坏,且安全生产隐患巨大,2021年下半年以来,水寨乡“重拳”出击,全面“亮剑”玛瑙矿盗采行为。
“见缝插针”宣传普法。利用微信群、公众号、大喇叭、宣传册、宣传标语等多形式多渠道宣传,利用党员会、户长会、群众会、入户走访等全覆盖无死角宣传,将严禁盗采玛瑙写入《村规民约》,并明确了违约责任,户户签订“不参与私挖滥采玛瑙承诺书”。用好用活“反面教材”,深入开展警示教育,将前期涉案人员事迹编写为“反面教材”,用身边典型案例教育身边人。
“严防死守”重点部位。在重点部位摆菜村回头山设立固定值守点,搭建活动板房2间,聘用守护人员2人,24小时严盯死守。派出所与乡村干部联防联动,组建巡逻队9支,乡级每周巡逻至少1次,村级每周巡逻至少2次,对主要盗采点、盗洞进行巡逻巡护。
“果断出击”围追抓捕。每周由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带队,对全乡易发盗采点进行全面巡逻,一旦发现有盗采痕迹或者接到举报,立即与派出所联防联动,果断出击,昼夜蹲守进而围追抓捕,今年一季度,共抓获盗采玛瑙3起7人。
“量体裁衣”依法严处。若依据“非法采矿罪”处理涉事人员,鉴定难、费用高、周期长、入刑难,2021年3月,“危险作业罪”写入刑法,同年9月,在棕元村茨竹洼抓获的朱某某等7名犯罪嫌疑人,第1次以“危险作业罪”立案,取得初步成效;11月,马某某等5人在水沟村岩子脚盗采被抓获,第2次立案;12月,王某某等3人在二响水盗采立案。一系列玛瑙盗采事件的立案,玛瑙盗采者得以依据“危险作业罪”被严肃惩处,玛瑙整治成效明显提升。(马银凤 李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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