蕴藏于历史文化名村的好家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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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复后的张家祖庙外景。
罗洪林 文/图
“不以规矩,不能成方圆”,家风家训是一个家庭或家族长期形成的风气、风格和风尚。中华民族在悠久的文明历程中形成了《诫子书》《颜氏家训》《曾国藩家书》等著名的家风家训。作为国家历史文化名村的金鸡村也有众多自成体系的好家风在传承延续,其中最有代表性的当数“张家祖庙家法碑”。
“张家祖庙家法碑”是当地人的通俗称谓,准确地叫“金鸡张氏祖祠复添家法碑”。家法碑是金鸡村张家祖庙的重要设施。张家祖庙在清朝民国时期曾一度是金鸡村张姓族人聚集议事的重要场所,在春节、寒食节等重要传统节日,张氏族人都会在此举行祭祀活动。相关的“族规”“家法”以石碑镌刻置放于内,现存的这块家法碑是清朝光绪元年(1875年)由张家合族子孙添置的。
碑文共计800余字,叙述了当年张姓族人合议复添刻立家法碑的原因,主要内容是新增加的十八条家法。这十八条家法以传统儒家思想为中心,分别从“敬天地、礼神明、奉祖先、孝双亲、守王法、重师尊”等方面对张姓家族成员的为人处世规范及相关惩罚做了明确规定。如对酗酒作出这样的规定:“一戒酗酒。凡吃酒之人,往往误事,各自悔戒。倘有以酒三分,故生祸患,犯者凭家族责罚治罪。”意思是禁止酗酒,人在喝酒后往往会失误或耽搁事情,喜欢喝酒的人要自行悔改。如果因喝酒引发祸事,或借酒生事,触犯之人任凭族规责罚治理。而对赌博则这样规定:“一戒赌博。凡子弟,各以耕读为本,勿得日行好赌,故生事端。违者重责一百板,族众议罚。”家规禁止赌博,凡是家族子弟都要各自以耕作读书为本职,不得游手好闲,参加赌博,惹生事端。对违反的人重打一百板子,由家族众人商议处罚。
十八条族规涵盖了个人品行、夫妻伦理、家庭关系、邻里和睦、遵纪守法、尊师重教、诚信交友、子女教育、为人处世等多个方面,绝大多数的价值取向与当下的时代精神是一脉相承的。如家法的第一条:“一敬天地。凡日月星辰、风云雷雨、山川河岳、水火五谷,当逐日敬重”,要求族人敬重自然万物,蕴含着朴素的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世界观。值得注意的是家法对扰乱社会和谐稳定的行为处罚是最重的。第六条“一戒唆讼。如视处祸患,设法劝解,不可草里放水,暗地挑唆。违者处三十板,罚银十两”;第十一条“一恤孤寡。凡遇寡妇孤儿,当加意体恤,不得恣意凌逼,违者重责五十板,议罚银三十两”;第十七条“一怜贫弱。凡贫苦无依者,量为周济。柔弱幼小者,量为宽恕,不得以富欺贫,以强凌弱。违者重责三十板,议罚银二十两”。对挑唆造事、凌逼孤寡、以富欺贫、以强凌弱的不仅杖责,还要重罚,充分体现了族人对和谐社会环境的重视。其他的诸如“爱兄弟、和乡邻、恤孤寡、怜贫弱”则蕴含着友善、和谐的思想。
“君家有贻训,清白遗子孙”。良好的家风家训能促进良好人格品质的培养,塑造正确的价值观。只要我们植根于深厚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就能探寻到与时代同频共振的精神脉搏。进而以新时代的文化力量推动社会文明进步,构建和谐稳定的社会秩序。

责编:刘自明
编审:杨冬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