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融媒体中心公开征集短视频、专题片技术支持服务公司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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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升市融媒体中心短视频、专题片的制作水平与传播影响力,更好地服务广大市民,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短视频、专题片拍摄、制作等技术支持服务合作公司。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单位
保山市融媒体中心
二、服务内容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短视频、专题片拍摄、制作技术支持服务供应商,共入围3家公司。服务内容涵盖但不限于:创意策划、拍摄、剪辑、特效包装、配音配乐等流程。
三、征集要求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影视制作、视频拍摄等相关业务。
(二)公司应具备丰富的短视频、专题片制作经验,有类似项目案例证明材料。
(三)拥有专业的拍摄设备,必要的后期制作软件和硬件设施。
(四)具备专业的创作团队,团队成员包含导演、摄影师、剪辑师、特效师、配音师等,相关人员需具备相应的专业资质和丰富的从业经验。
(五)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1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四、征集流程
(一)征集阶段: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征集截止日期2025年4月24日17时,有意向的公司请将征集材料密封后,在截止日期前提交至保山市融媒体中心1405 产业发展部,联系人:苟女士 电话:13577560489。
(二)文件要求:提交征集文件的公司需按照征集文件要求,认真撰写短视频或专题片制作服务方案,包括创意策划、拍摄计划、制作预算等内容。
(三)综合评审:市融媒体中心将组织专家对各公司提交的征集文件集中进行综合评审。综合各公司提交的征集文件,综合对公司的综合服务能力、社会信誉、服务方案等进行综合评审,按得分确定入围公司3家。
(四)公示:入围公司名单将在保山市融媒体中心指定媒体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五、服务期限及费用
(一)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时间。
(二)费用结算:根据实际项目工作量,按照双方合同约定的计费方式进行费用结算。
六、其他事项
(一)应聘公司应保证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如发现虚假材料,将取消应聘资格。
(二)在招聘过程中,保山市融媒体中心不向应聘公司收取任何费用。
(三)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市融媒体中心所有。
附件:保山市融媒体中心公开征集短视频、专题片技术支持服务公司项目征集文件
保山市融媒体中心
2025年4月18日